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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且不論女人到底該在感情裡面扮演什麼角色

〈你問我,一定說自己,當自己最好〉,


百貨識百客,

一個蘿蔔一個坑,

甲之砒霜可能是乙之蜜糖,

所以當自己最輕鬆,
是找到那個會欣賞的對象比較麻煩一點。

但是無論如何,也不用挑個那麼無趣的角色來自我陷害,是不?


我深深以為,無趣是感情的致命傷之一


做為一個女友,
不比母親那麼責無旁貸,
你男人又不是你兒子。



老有女人抱怨說自己做得那樣百分百完美,
男人何以不知欣賞甚至於感激,

答案很簡單,她自己設想出一個理想女友的模式來表演,
卻忘記先市場調查一下,伴侶是不是吃這套。

更有甚者,覺得伴侶「應該這樣」、「應該那樣」的時候,
恐怕需要先捫心自問,你愛的是這個人,還是穩定的戀情本身。


為什麼不能在愛的人面前高興的做自己,

或是讓你愛的那個人坦然的當自己,

還要去管束修改對方,
把他\她削成你理想中的情人,
那就不對了。

在戀情進展的過程中間,
無可避免的一定有一段需要彼此認識跟揣測的階段,
但是絕對不可能完全避開這個爾虞我詐的階段,
直接跳入老夫老妻「他一撅屁股就知道他拉啥屎」的範圍。

不可能。

就算可以,不悶哪?

我每每一聽到那種還沒結婚也沒超過三十的情侶說他們「老夫老妻不做興搞浪漫」,

從未激情也未曾燃燒,見了面就是默默相對心如止水,
不是看電視就是看報紙,就忍不住要暗暗祝禱:但願兩位都喜歡這種古佛青燈的戀愛方式。

我雖然不鼓勵大家學瓊瑤連續劇那樣,動不動打耳光,大雷雨中奔跑,跑得得肺炎。

還是講話不好好講,大呼小叫,激動得口角全泡沫,像煞狂犬病發作。

可是在有趣跟無趣的情人之間,誰會故意挑一個悶蛋來喜歡?

那就像男人告訴你,一切條件都相同,
他不挑林志玲而選包租婆,一樣的無稽。

愛雖然並不總是在曖昧未明的地方最美麗,但是一點點的不確定,加上一些些幽默感,確實是強力的催化劑。







生活已經夠沉悶辛苦,可以讓情人想起你來就微笑,
無論如何一定強過無聊的死守四行倉庫嘛。

做人當然要負責任也要做正確的事情,態度可以輕鬆一點,
開開玩笑,永遠那麼四平八穩的正經八百,很累耶。

選情人,我情願要韋公小寶,逗得我嘻哈大笑,
也不要假君子真小人君子劍岳不群哪。

老實說,我也明白不是每個人都有當諧星的潛力,
可是無端端的把自己搞成個老媽子,
管男人比教兒子還厲害,後來就千萬不要怨嘆,逢男人皆媽寶呀。

~偉大的草莓文章~來自女主人沙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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